|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移民监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业绩。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督评估工程师应同时具备有效:①具有工程类、经济类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移民监理资格证书或行业部门颁发的监督评估技术人员培训证书;③具有3年以上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含移民综合监理)经验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督评估能力。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平和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无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