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JSK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鼓楼医院采购IVC鼠笼及换笼工作站、清洗类等设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2)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更正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包2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医疗器械备案或注册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2)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产品的代理商、经销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产品为进口产品,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制造商授权的中国境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鼓楼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号
联系人:成刚
联系电话:**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人:邬哲莲
联系电话:**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露
电话:**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