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ZHPG****[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信息化工程标段)补遗 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信息化工程标段)”补遗文件内容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其他 中“4.本项目需遵循数字重庆建设要求,基于已建的重庆市梁平区智慧人饮建设项目(一期)开发与集成,避免重复建设。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携带水质在线监测分析仪、超声波流量计、RTU等设备,提供实时流量、水质等监测数据与重庆市梁平区智慧人饮建设项目(一期)的对接演示。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演示,则取消中标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更改为: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具有继续开发和接入建设单位开发的智慧水利管理平台能力的承诺,若未提供该承诺,则取消中标人资格;合同签订后的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发现中标人不具备继续开发和接入的能力,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6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 补遗 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 补遗 文件为准,本 补遗 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 标 人: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晟德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4 年 5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