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1
经潜在投标人申请,招标人集体研究,现对邯郸市直 **** 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信用等级 在开标后、评标前,由招标人从“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获取各投标人最新的信用等级结果,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B级的得0分,C级的扣2分;未参加信用评级的,不加分也不扣分”回复如下:本项目为国有投资项目,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实施指南》、《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由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信用等级证书依据本项评分因素均能获得相应得分,即“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B级的得0分,C级的扣2分;未参加信用评级的,不加分也不扣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年4月**日**时**分,修改为:****年5月9日**时**分;解密截止时间原为****年4月**日**时**分,修改为:****年5月9日**时**分。 招标人:邯郸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市直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