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垫江县殡仪馆骨灰堂建设项目 ( 装修工程 ) 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垫江县殡仪馆骨灰堂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作出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页、**页中“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具体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3.·投标人须在纸质投标保函中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开立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等内容,以及**页中对中标人履约担保、**0页中对低价风险担保、**1 页中对承包人质量保证金开具保函的具体要求中的“在渝、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保函不限制“在渝、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 特此补遗! 招标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皓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