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相关问题的答复 我局于4月**日发布了广宗县生活垃圾(固废)焚烧供热供汽项目招标公告。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参照《国网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公告》有关规定,以0.**元/度的外购工业电价进行测算。(项目开标后,中标人与本地供电部门另行协商,确定购电价格。) 二、 在满足广宗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所产废水能够全部外排。广宗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如下: 三、项目所在地块涉及南水北调供水管网,相关规定按照《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规定》执行。 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