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综合评估法(州级)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补遗如下: 1、第1章招标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巴东县水利局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