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滨海公路至三场一队中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以下内容: 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补充为: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的通知》(冀交法[****]**号)要求,对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AA级(****年度)企业提高开工预付款金额至**%签约合同价,对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AA级(****年度)的中小企业降低质量保证金金额至2%合同价格并免缴履约保证金。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第**9页**.2.1预付款(1)补充:承包人属于符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的通知》(冀交法[****]**号)规定,免缴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对应开工预付款的金额。 招标文件第**2页“承包人发生第**.1.1(6)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扣除承包人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并按有关法律处理。”补充:承包人属于符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的通知》(冀交法[****]**号)规定,免缴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承包人赔偿不超过合同价款**%的金额,并按有关法律处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