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单位人员配备(9 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及具有建筑设计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具有 1 个已完成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1.5分。)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与招标公告中描述一致。 2)、设计技术负责人: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 1.4.1 条要求,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加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3)、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建筑设计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4)、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建筑结构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及给水排水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得 0.5 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8)、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暖通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9)、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加 0.5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 、BIM 专业负责人:具有 BIM高级建模师证书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0.5 分。)
- 、市政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桥梁设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 、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得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人员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以上人员一人一职,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省外企业从业人员需为入川备案人员,且人员证书信息需与备案信息一致。人员资格证书应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注册证书还需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注册查询页截图(因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暂未启动注册,只需提供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即可)。 二、施工单位人员配备:(1 分) 1)、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得 0.5 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的加 0.5 分,(此项满分 1 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得以上人员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以上人员一人一职,不重复计分,以上人员应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省外企业从业人员需为入川备案人员,且人员证书信息需与备案信息一致;人员资格证书应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注册证书还需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注册查询页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