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J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数字机关大院信息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第八条合同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上线试运行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项目验收通过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现变更为“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项目完成全部开发部署、上线试运行并通过项目最终验收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何一灵
联系电话:**********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联系人:舒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畅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