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遂宁市公安局智慧警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施设 备(工程总承包专业工程暂估价)标段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设施设备清单》表格之后的附“注” 增加: “4.技术参数描述如与特定品牌或型号相匹配,仅作为技术指标参考,不代表指特定产品,各投标人可提供等同于或优于参数要求的产品。技术参数中引用的参考标准年代号如已废止的,以最新标准年代号和国家现行标准执行(若提供的合格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有被替代的标准,同样认可)。” 二、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设施设备清单》序号**“作战指挥室,决策指挥控制台(定制组合式)”及序号**“独立操作台(定制**席位)”。材质说明“投标人所投制造商需提供满足CTS AAC**1-****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人类工效学认证证书”。 更正为: “投标人所投产品侧脚:采用高密度板外贴防火板加工而成,边缘进行美工处理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和人性因素设计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2.满足带▲号的技术指标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带▲号的技术指标和配置扣0.4分。(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家具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封面需有CMA或CNAS标志,封面有二维码的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或出具检验报告的机构官网上可查询的检验报告,未提供、提供不全及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不满足技术要求的不得分,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为: “2.满足带▲号的技术指标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带▲号的技术指标和配置扣0.4分。(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家具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符合该项要求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封面需有CMA或CNAS标志,封面有二维码的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或出具检验报告的机构官网上可查询的检验报告,未提供、提供不全及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不满足技术要求的该项不得分,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5月**日9时**分变更为:****年6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现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ZBJ格式),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ZBJ格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以本补遗的更正内容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四川省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