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 兴安县第三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1#学生宿舍及1#教学楼工程 二、项目编号: E******************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四、发布公告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五、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四条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 号、桂建管〔****〕** 号文除外) ”,现修改为“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号、桂建管〔****〕**号及桂建管〔****〕**号文除外) ”; 2、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第三中学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道冠平桥 联系人:阳老师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安县海洋路**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 招标人:兴安县第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