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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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鄞州区塘溪镇育碶村童严渊、旭博洁具厂屋后斜坡风险防范区、大碧浦村沙存挺、陈松静等4户屋后斜坡风险防范区治理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公告(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对鄞州区塘溪镇育碶村童严渊、旭博洁具厂屋后斜坡风险防范区、大碧浦村沙存挺、陈松静等4户屋后斜坡风险防范区治理工程(施工)(招标编号:A******************3)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一)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一)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1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条款“否决投标的情形”中3.响应性评审内容原“(**)其他: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现修改为“(**)其他: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不一致。” 二、招标文件澄清:无。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一)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澄清修改公告信息,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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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