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7,**0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绵竹市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澄清文件**致:各潜在投标人“绵竹市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中“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务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修改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中“(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务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修改为:(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其他事项不变。特此说明!招标人:四川绵竹城区省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