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8,**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 优化配置工程(输水线路标段)”评标 结果的异议书》的复函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宁德市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输水线路标段)”评标结果的异议书》已收悉。针对异议书中所述的内容,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综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同意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论,将依法继续本次招投标活动。 后续贵公司对结果仍存在异议的,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特此函复。 招标人:福建闽东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德市城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