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决定,现对荆州市太湖港灌区新建扩建工程第二标段(沙市区部分)(招标编号:JZSJ-******SL-******** 2 )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1、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澄清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为 ****4.****5 万元 ”。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2)--评分因素商务评审--4.其他管理人员”增加: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3、 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重新下载查阅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附件。 4、本澄清修改通知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工程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2 7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