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事项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1)设计:单项合同额 **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2)施工:单项合同额 ****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3)监理:单项合同额 **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4)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 ****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变更为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2)设计:单项合同额 **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3)施工:单项合同额 ****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4)监理:单项合同额 **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项目;(5)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 ****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事项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1项投标保证金1.未减免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元)现更正为1.未减免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元)。”招标文件与此澄清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澄清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