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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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申请人: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详细审查标准中项目经理审标准为:“项目经理年龄在**-**岁之间得3分,小于**岁大于**岁不得分。专科得1分,本科及以上得3分”。现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详细审查标准中项目经理审查标准变更为:“项目经理年龄在**-**岁之间得3分,小于**岁大于**岁不得分。专科得1分,本科及以上得3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