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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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8,**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作出如下补遗通知: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修改为:******1.**元(大写:叁佰贰拾陆万捌仟伍佰贰拾壹元捌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修改为:****6.**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于****年**月**日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的《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补遗发布的《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工程于****年**月**日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布的《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作废,以本次补遗发布的《精一民族小学过渡校点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为准。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小条“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修改为:“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注: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精一民族小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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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