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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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1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检) 量员岗位证书; (6)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7)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8)材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证书; (9)资料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证书。 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收单位为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做入投标文件。(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