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壹仟零叁拾捌万壹仟玖佰贰拾玖元陆角叁分(?********.**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壹拾肆万玖仟叁佰捌拾元整(?******.**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壹仟零贰拾叁万贰仟伍佰肆拾玖元陆角叁分(?********.**元)。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6月**日**时**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3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图纸文件已随澄清与修改文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按照此次澄清与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