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
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代理的(临潭县教育局对临潭县古战九年制学校等6所学校的创客教室设备购置项目),于****年5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内容及要求中的参数数量及开标时间做以下澄清,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货物内容及要求中**页-**页的参数数量为一间教室的数量;
现澄清为:
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货物内容及要求中**页-**页的参数数量为六间教室的数量,具体详见澄清文件附件。
2、原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为****年**月** 日**:**分;
现澄清为:
开标时间为****年**月** 日**:**分。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甘南汇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