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咸丰县应急救援培训基地暨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EPC)”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咸丰县应急救援培训基地暨第二消防站建设项目(EPC)作出以下更正澄清: ②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现更正为: ①合同估算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 ********.**元,勘察设计费******.**元)。 ②计划工期:**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