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7,**1.**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施工合同付款周期修改为“1、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地下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单体楼工程主体施工至正负零,付至已完工程量割算审定值的**%;3、全部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累计已完工程量审定值的**%;4、全部工程二次结构完成后,付至已完工程量割算审定值的**%;5、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前付至累计已完工程量割算审定值的**%;6、审计结束后,1年内最高付至审定结算值的**%;7、留审定结算值的3%为质量缺陷责任保修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无息付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二、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条第6项修改为“(6)投标文件中无《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的。”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