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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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箱式物流专项暂估工程施工 / 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箱式物流专项暂估工程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本项目在招标公告期间收到潜在投标人的《质疑函》,现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8号)”文件第八条之规定“...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已对质疑内容进行回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延期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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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