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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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格 |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文件开启方式 |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月**日**时**分**秒发布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二)详细审查评分标准;审查项目;企业类似业绩;评分标准: 申请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审查委员会根据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赋分: 1.申请人提供****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2.申请人提供****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3.申请人提供****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修改为: 申请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审查委员会根据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赋分: 1.申请人提供****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2.申请人提供****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3.申请人提供****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二、****年**月**日**时**分**秒发布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二)详细审查评分标准;审查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业绩;评分标准: 2、****年1月1日至今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承接过施工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业绩,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 修改为: 2、****年1月1日至今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承接过施工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 三、****年**月**日**时**分**秒发布的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二)详细审查评分标准;审查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及业绩;评分标准: 2、****年1月1日至今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接过设计类似房屋建筑工程(含基坑支护或护坡工程) 业绩,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 修改为: ****年1月1日至今拟派设计负责人承接过设计类似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
特此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