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EPC项目 (项目编号:HBSY-******SZ-********1) 第 二 次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EPC项目 (项目编号: HBSY-******SZ-********1 ),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资格条件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现更改为: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以此澄清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