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TGGZY[GK]******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四楼4号开标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金井湾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开标一开标室一。
(一):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 体系认证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网站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更正为:
| 体系认证1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下载网页截图并注明网址,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更正内容(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7款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评分:
| 企业信誉
| 3 | 投标人及其分公司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警告及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
更正为:
| 企业信誉
| 3 | 投标人承诺自****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除一般资格证明条件“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投标人及其分公司未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3分;有受过1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2分;有受过2次物业服务类的挂牌通报或行政处罚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投标人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果发现虚假承诺,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作废处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和要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联系方式:**********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东附楼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育敏
电话:**********1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