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有关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修改为:项目基本情况:总建筑面积 ****3.**㎡(计容面积****0㎡),用地面积****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4栋厂房、1栋门卫及厂区内道路、给排水、地基处理、供配电、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其中厂房最大跨度为**米,多层厂房的建筑高度为**.**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2#厂房建筑面积****.**㎡,3#厂房建筑面积****2.**㎡,4#厂房建筑面积****.**㎡,门卫**.**㎡。项目总投资估算****9.**万元,建安工程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招标文件中总建筑面积都修改为****3.**㎡。 3、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单 位:株洲金城华亿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