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B-GJZ****-****-**/DDW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北大学****年第六批货物采购项目——南湖校区第二学生宿舍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页检测报告“提供由投标人送检或抽检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一年有效期内的具有CMA和CNAS标识及官网查询截图……”更正为:提供由投标人送检或抽检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一年有效期内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及官网查询截图……。
二、招标文件第**页核心生产设备评分标准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生产相关的设备:(1)激光开平落料生产线、(2)数控液压板料折弯机、(3)全自动智能激光切管机、(4)焊接机器人系统、(5)高速数控裁板锯、(6)全自动封边机、(7)酸洗陶化生产流水线、(8)自动环保喷涂系统生产线,共计8种加工设备或者生产线。
注:1、与本项目生产相关的设备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等同、类似或优于上述功能、工艺的加工设备或者生产线;
2、投标人自有设备的应提供证明材料:厂房里的设备照片、购买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且发票名头及银行汇款凭证需与投标人名头一致;
3、投标人租赁设备的应提供证明材料:厂房里的设备照片、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出租人购买设备发票复印件,且租赁发票及银行汇款收付款方与租赁双方名头一致;
4、每提供1种符合1、2或1、3要求的加工设备或者生产线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多得4分,同种加工设备或者生产线不重复得分,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变更为:****年6月6日9点**分(北京时间),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四会议室。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号
联系方式:凌老师**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方式:徐佳、刘畅**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
电 话: **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