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_FJ_SGW3[F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漳县城关镇胡营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 致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对 南漳县城关镇胡营初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条中(1)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修改为“(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漳县教育局(南漳县城关镇胡营初级中学)(盖单位章) **** 年 5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