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ZHPG_FHJHZ[TY]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航天一路南段新建工程、航天二路东段新建工程、航天三路新建工程、华润调度中心北侧规划路和松鹤变电站及配套电缆通道5个项目勘察设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航天一路南段新建工程、航天二路东段新建工程、航天三路新建工程、华润调度中心北侧规划路和松鹤变电站及配套电缆通道5个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投标人近三年(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无法体现相关指标的,需提供批复文件(初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加以证明)。 ” 变更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近三年(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市政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无法体现相关指标的,需提供批复文件(初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加以证明) 。”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投标人近三年(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无法体现相关指标的,需提供批复文件(初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加以证明)。 ”变更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近三年(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市政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无法体现相关指标的,需提供批复文件(初设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加以证明)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澄清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与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通知为准。 电子版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新版招标文件。 襄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