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MY_FJZHP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台县芦溪中学县域高中办学基础条件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施工 三台县芦溪中学县域高中办学基础条件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投标报价评审参数中“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2%、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 按招标人指定项目的金额方式计取”调整为“单价遗漏项总价最高百分比 1%、第一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方式 金额方式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三台县芦溪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