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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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编号:A******************1) 各投标单位: 现对黄泥堰路北侧规划道路新建工程、黄泥堰路延伸工程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招标文件P**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1款规定的情形。 2.1.2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2款规定的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3款规定的情形。” 修改为 “2.1.1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规定的情形。 2.1.2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规定的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规定的情形。” 二、招标文件P**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中3.4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3.4.1 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信封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4款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修改为 “3.4.1 对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信封第二信封详细评审。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舜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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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