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在线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管线清淤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 致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经济开发区水产品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管线清淤工程”有关通知如下: 因本项目原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及清单中单位有误,现重新上传,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注:本补充通知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招标文件一样,具有法律效应。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担。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森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