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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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5,**7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E**********************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洛春村委6处山体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5月8日 二、 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更正,其余不变。 本次澄清内容的更改不会影响到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故不延期开标时间。 特此通知。 三、 发布澄清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8栋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栋2-4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 **2 4 年 5 月 ** 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