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DJGF[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万盛经开区城市内涝治理及排洪管涵建设项目(二期)(中心城区箱涵清淤) 答疑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盛经开区城市内涝治理及排洪管涵建设项目(二期)(中心城区箱涵清淤)”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你单位发布的万盛经开区城市内涝治理及排洪管涵建设项目(二期)(中心城区箱涵清淤) 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既然是清淤,为什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回复:详见补遗内容。 二、 补遗部分 1、 招标文件第 一 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的所有内容。 三、本答疑补遗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发布的内容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国正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