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办法中服务业绩评分项更正为: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年1月1日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事类似政府办公、教育、公益事业、金融、国企等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必须含有保洁服务内容)项目每个计**分,最高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年1月1日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事类似物业管理服务(必须含有保洁服务内容)获得服务方好评的每个计5分,最高计**分。提供好评证明资料(加盖甲方公章),否则不计分。
评分办法中企业实力评分项更正为:投标人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持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证书的记7分、二级企业证书计5分,三级企业证书计3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计0分,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