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综合评估法(州级)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巴东县清太坪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及应急水源建设项目(一标段)第1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巴东县清太坪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及应急水源建设项目(一标段)(ESBD-******SZ-********1)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6.2项”的书面承诺格式进行补充,书面承诺格式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次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澄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巴东县清太坪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