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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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 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作出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证书,且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1.4.1 的规定;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招标文件、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4.2.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公告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不变,特此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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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