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治市屯留区乡道上莲-安沟线改造工程施工澄清公告 一、内容: 我单位于 **** 年 4月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了长治市屯留区乡道上莲-安沟线改造工程 施工变更公告,现澄清如下: 二、原内容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 九、其他公示内容 无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7 电子邮件: ****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屯留区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陆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东环路北段盛钰商务二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9 电子邮件: **** 现澄清为如下内容: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长治市)( ****** )) 2.纸质方式提出:长治市屯留区羿神东大街 3 号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 九、其他公示内容 如招标文件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