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通用施工)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年黄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第二次答疑 (招标编号:HBHM-******QG-********1) 关于 **** 年黄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年黄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澄清修改通知 。 各潜在投标人: 应潜在投标人的答疑要求, 经研究,对**** 年黄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年黄梅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问: 请问下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岩土或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答疑里面"新增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岩土或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土木工 程师(岩土)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作为评分标准加分项是否合理? 答: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原文:“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岩土或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2 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相应的内容作出更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黄梅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5.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