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SLJL_ZHPG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①开标时间为****年5月**日上午**:**分现变更为****年6月3日上午**:**分开标;②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顺延到****年5月**日;③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到****年5月**日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注:本修改通知作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