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GL**GZ****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年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其他”中原文:“3、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本项目附件《投标样品清单》标识清楚。”,修改为:“3、样品须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本项目附件《实物样品要求表》标识清楚。”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附 一:辅警服装”的“序号**及序号**”中原文:“(二)颜色:深灰色”删除。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表附 一:辅警服装”的“序号**”中原文:“本《附表一:辅警服装》序号2-**中货物涉及拉链的:(1)▲货物为鞋类的该货物拉链应符合《金属拉链》(QB/T ****-****)或《注塑拉链》(QB/T ****-****);(2)▲除鞋类货物,其他涉及拉链的货物应符合《注塑拉链》(QB/T ****-****)或《《尼龙拉链》(QB/T ****-****)。”修改为:“▲本《附表一:辅警服装》序号2-**中货物涉及拉链的:涉及拉链的货物应符合《注塑拉链》(QB/T ****-****)或《《尼龙拉链》(QB/T ****-****)。”。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的“样品所体现的质量情况”中原文:“(1)样品的产品款式、设计总体效果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产品款式、设计总体效果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 原文:“(1)样品的手感非常舒适,目视做工非常精细、无线头,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手感非常舒适,目视做工非常精细、无线头,得4分”; 原文:“(1)样品的质量可靠、结实,人力破坏造成损伤度不高,得5分”修改为“(1)样品的质量可靠、结实,人力破坏造成损伤度不高,得4分”
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的“综合信用分”中原文:“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修改为:“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六、具体技术(参数)要求”“**、长袖黑T恤”及“**、短袖黑T恤”中原文:“(二)颜色:深灰色”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5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号
联系方式:**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号****室(部位:内自编**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0-********-**5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