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付款方式原内容为:上级资金到位后,施工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额的**%的工程款,根据工程进度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最高付至合同额的**%,工程进度达到**%以上,支付**%的工程款,工程进度达到**%以上,支付**%的工程款,待工程审计结束后拨付至审计值的**%;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最终以区相关部门规定为准)。中标单位应在发包单位付款前交付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发包单位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现变更为:上级资金到位后,施工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额的**%的工程款,根据工程进度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达到**%以上,支付**%的工程款,工程进度达到**%以上,支付**%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待工程审计结束后拨付至审计值的**%;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最终以区相关部门规定为准)。中标单位应在发包单位付款前交付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发包单位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上述内容以本次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