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4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项目名称:忻州市繁峙县赵家庄村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E********G**********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澄清事项: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中 二、综合评估法正文附件1: 二、投标报价评审(**分) 1、评标基准价=合成范围内随机抽取9家投标报价(不足的全部抽取)中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偏差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 (四)投标报价得分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M=**-偏差率×**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M=**+偏差率×**0×E2; 其中:偏差率=**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1=1 E2=0.5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现变更为: 二、投标报价评审(**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偏差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 (四)投标报价得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报价)×**×**0% 说明: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九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繁峙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地 址:忻州市繁峙县石龙西街同里巷 联 系 人:韩玉峰 电 话:****-******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嘉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三桥街道新建路 **7 号华宇国际 A 座 8 层 B 户 联 系 人:翟丽娜 电 话:****-******7 电子邮件: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