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窗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收到荣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驳回投诉,继续采购。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 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对开标时间和第五章评标办法5.6.2进行了更正。详见内容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登陆一体化平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荣县精神病医院
地址:荣县旭阳镇二佛路**6-8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号4栋**层3号
联系方式:****-******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