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9.**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文件答疑、澄清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五氯化磷电池材料配套氯碱副产双氧水项目(**万吨/年烧碱装置)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元”,现变更为:“********0.**元”。 2、最高投标限价组成:
3、因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组成内容发生变更,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格式作相应调整,格式详见附件1。投标人按照变更后的附件1“投标函”格式为准,自行调整“投标函”。 4、因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组成内容发生变更,原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万吨烧碱项目投标报价表格式--汇总表”作相应调整,投标人按照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格式为准,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随本澄清变更同步上传,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甲供设备购置费、甲供材料购置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项目实施过程中甲供设备购置费、甲供材料购置费用不计入合同总价。 6、原开标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现变更为“****-**-****:**”。
招 标 人: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年5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