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资格预审第**号补遗书 致个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对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名称)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 I 标段,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 II 标段,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 III 标段(标段名称)的补充、修改、及澄清,如与资格预审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此补遗书为准。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二)详细审查标准:“7. 质量、环境、安全体系 ,ISO**** 质量管理体系、ISO****1 环境管理体系、ISO****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 1 项有效的体系证书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评审依据: 以申请人的证书原件为准。现修改为:7. 质量、环境、安全体系 ,ISO**** 质量管理体系、ISO****1 环境管理体系、ISO****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 1 项有效的体系证书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评审依据: 以申请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中:所有出现“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现修改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改变。 招标人: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代理机构: 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5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