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
一.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第四项 人员、制度及用餐要求 中 服务团队 原文件如下:
人员数量:按就餐人数约 **0 人计算, 至少 配备 5 名食堂工作人员、 1 名厨师、 1 名面点师, 1名配菜、1名杂工、1名管理人员, 所有人员都须 提供人员健康证、身份证 。
因标点符号造成人员数量不明确,现澄清如下:
人员数量:按就餐人数约 **0 人计算, 至少 配备 5 名食堂工作人员 :包含 1 名厨师、 1 名面点师, 1名配菜、1名杂工、1名管理人员, 所有人员都须 提供人员健康证、身份证 。
二.关于招标文件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条原文如下:
4 | 人员配备情况 | 4分 | 响应文件中人员配备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文件,即至少应配备5名食堂工作人员,1名食堂管理人员、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配菜、1名杂工,在此基础上,每多配备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加2分,最多加4分(需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因标点符号造成人员数量不明确,现澄清如下:
4 | 人员配备情况 | 4分 | 响应文件中人员配备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响应文件,即至少应配备5名食堂工作人员:包含1名食堂管理人员、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配菜、1名杂工,在此基础上,每多配备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加2分,最多加4分(需提供人员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张家口基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8日